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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天的產前假放完了!
從今天開始就是產假啦!
這也表示我離預產期愈來愈近了……鬥志.jpg

之前就講過,小乖把日期算得很準,
根據現行的請假規定來說,最多可以無條件(註一)把產假提前21天請。
所以以我的預產期來推算,可以先安心的把產前假放完,
再接著放提前的產假,然後產假中生小孩,
坐完月子還可以接著寒假。

於是我一天假都沒損失,而且34週時就不用上班,
安心的在家裡待產,不用挺著肚子上班冒險。
(上班真的是冒險!
 我已經盡量不在下課時間踏出教室,
 但有時還是會遇到一群小孩對著肚子衝過來的景象,
 遇到轉角更是可怕,不知啥時會有人突然衝出來!
 那不怕死的殺氣真是令孕婦害怕啊~
 有時在想,真的撞到我時我到底是要一巴掌下去還是……?
 到時搞不好他哭得比我還大聲,那是怎樣?唉~)

放假的心情當然也比上班時要平靜安和,
小乖終於可以不必每天聽我碎碎念或罵人。
這才是正確的胎教嘛~(茶)

尤其現在常常身體不舒服,就很慶幸已經放假。
不然像很多同事為了把產假省來坐月子,
經常都得撐到38週才開始請產前假,實在很辛苦啊!
而小孩啥時出生又不確定,
小孩一出生,產前假就自動消失,改為產假開始。
那之前是撐心酸的嗎?!

懷孕很辛苦,懷孕的老師更是辛苦,
有同事對請假規定不瞭解,損失了好多天的假,我覺得很可惜。
所以對自己的權益要弄清楚喔!

 

註一:「無條件」就是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與證明,
   有的人事主任不清楚規定,還要求孕婦去開醫師證明,
   請勇敢的拿出白紙黑字糾正他!


補充:很多同事對規定不清楚,對我問了很多同樣的問題,
   所以補充一下。

   現行規定產假最多可提前21天,但以預產期為準來推算。
   所以雖然不用醫師證明,但要附上媽媽手冊影本,
   上面有醫師寫的預產期即可。
   而最多提前21天,不一定要提前21天,提前5天也是可以的……

  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,但我發現會去弄清楚的人不多,
   總有人以為聽人事主任的就對了。

   但是很現實的是,
   如果人事主任搞錯,讓你多放假,他會追回來,要你用事病假補;
   不小心超過規定天數,你就等著考績打乙吧!
   但如果害你少放假,他可不會賠你損失的假……

   自己的權益還是靠自己保障吧!
   (以上說明適用於教師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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